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0月12日发布消息,云南检察机关对褚中志提起公诉,指控其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褚中志曾担任云南省大理州委常委、大理市委书记,因涉嫌职务犯罪被云南省监察委员会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于楚雄州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期间告知了褚中志的相关诉讼权利,并进行了讯问,听取了辩护意见。
公诉方指控褚中志在担任昆明市国土资源局的副局长和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审批用地手续,非法获取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其出让款项,还在土地审批和工程项目承揽等方面接受贿赂,数额巨大。此外,褚中志在担任局长期间违规审批国有土地使用权,给国有资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依照法律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褚中志曾在2015年因受贿罪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时隔10年后,因再次涉嫌重大职务犯罪而被查。2015年1月,中央纪委监察部宣布褚中志因严重违纪接受调查,并于同年10月被“双开”,其在任期间的违规行为被指控包括私占单位团购房指标和收受贿赂等。 球友会